【教育部函】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修編「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暨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解釋彙編」,請查照。

一、依行政院主計總處115年3月19日主預字第1150100739號函(附原函影本及附件)辦理。

二、旨揭彙編內容已登載於該總處網站/主要業務/政府預算/解釋彙編項下,後續如有修正相關規定或新增釋例情形,將更新於該總處網站。

發布者:主計室 發布日期:2026-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