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5年度執行各項支出應行注意事項」附表第59及60項【宴請外賓餐費與茶點費,暨內部會議誤餐費、業務檢討會餐費之支用標準】,業經校管會修正通過並自115年4月2日生效。

附表第59項,因業務需要宴請外賓所需餐費每人以2,000元為上限,並增訂邀請對象為國際人士者,每人餐費以3,000元為上限,茶點費每人以120元為上限;附表第60項,業務檢討會餐費每人1,000元,辦理學校內部會議等之誤餐費每人以150元為上限。

發布者:主計室 第二組 發布日期:2026-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