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第59項,因業務需要宴請外賓所需餐費每人以2,000元為上限,並增訂邀請對象為國際人士者,每人餐費以3,000元為上限,茶點費每人以120元為上限;附表第60項,業務檢討會餐費每人1,000元,辦理學校內部會議等之誤餐費每人以150元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