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行政院113年5月16日院授主預字第1130101358號函(附原函影本及附件)辦理。
一、旨揭要點追溯自113年1月1日生效。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會計處黃小姐,電話:(02)7736-6741。
本校113年度執行各項支出應行注意事項及相關修正對照表,詳見附檔。
一、旨揭要點自113年1月1日生效。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會計處黃家盈(電話:02-7736-6741)。
一、依據行政院112年10月20日院授主預字第1120103155號函(附原函影本及附件)辦理。
二、旨揭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修正生效後,奉派出差人員跨越新、舊規定者,其於舊規定出差日適用舊規定,於新規定出差日適用新規定。另修正後所需經費,仍在各機關原列預算相關經費項下列支。
為依限辦理本(112)年度決算及經費保留事宜,校內經費請依說明一至三辦理,高教深耕計畫及各項委辦補助計畫則依說明四辦理,請查照。